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县域经济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和避免以罚代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安庆市潜山市生态环境分局上下全力凝聚优化营商环境从我做起的思想共识,以“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生态环境稳步改善、企业群众满意明显提升”为工作目标,密切联系环境保护工作为企、为民、为社会服务的实际,“帮扶式”执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坚持寓服务于执法,按照“生态环境执法是面对面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帮扶指导”的要求,对日常检查过程中首次发现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除性质极为恶劣、已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之外,均采取帮扶在先、处罚在后的方式,以解决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为首要任务,给予企业合理的整改期限,跟踪帮扶企业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消极应付的依法从严查处,坚决杜绝一罚了之、以罚代管现象。 二是创新工作思路,在帮扶工作中严格将问题查找到位、整改到位。在随机抽查、信访检查、专项检查等日常执法活动时,参照环评文件及批复、验收文件、排污许可证,对所检查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重点针对 企业生产设备及工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在线设备及用电监控设施安装及运行、水气噪声污染物排放情况、固体废物管理情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以及现场环境管理情况等,逐一排查并指出其存在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方式、要求、时限和责任人,逐企建立档案台账,明确具体帮扶联系人,定期检查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及时跟进督导,督促企业按时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已经发现的问题能够得到解决。 三是帮扶整改与从严查处统筹把握。在执法过程中,把企业发展和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作为服务的重点,为企业和群众服务时满腔热情,做到“无事不扰、态度可亲、形象可信、真出实效”,支持创业真心实意、服务企业关爱有加、环境维权尽职尽责。严格树立帮扶的目的是帮助企业查找问题、整改问题,提高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管理水平 。对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寻求积极有效的解决方法,实现企业环保与发展双赢。对多次检查指出但企业拒不整改或性质恶劣造成影响的问题,均及时启动立案处罚程序,依法从严查处。同时,依托各种宣传契机,积极开展宣传工作,积极向企业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升环境意识和环保理念,助推企业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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