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市司法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三个规定”。会议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局党组成员、驻政法委纪检组、副科级以上干部、二级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专题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对市委政法委《政法部门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记录、通报、责任追究等“三项规定”专项检查活动方案》进行了任务布置。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学习,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要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全面推进司法行政系统“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各科室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坚决防止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事件发生。全市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时刻警醒自己,切勿触碰法规纪律红线,保证司法活动的公开、公平,为提高司法公信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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