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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法院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 提出六点明确要求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24 14:52:09

7月22日,潜山市人民法院召开“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大会,旨在通过身边人、身边事,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持续正风肃纪,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会议指出,“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对当前法院工作和全院干警是及时的,更是必要的。全院上下要对身边的和法院系统违法违纪案件引以为戒、深刻反思、做到警钟长鸣、入脑入心。要找准自身岗位的风险点,珍惜岗位,爱惜名誉,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按规矩办事、按程序办案,确保“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会议指出,以案示警重在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以案为戒重在汲取深刻教训,以案促改重在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江水副院长对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六点明确要求,强化程序意识。进一步规范送达、庭审等司法程序,严格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卷宗材料及时归档;强化实体公正。正确处理好举证与质证的关系,对提交的证据深度审查,防止虚假诉讼;强化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和保密制度,规范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接触;强化担当作为。坚持发扬“实干快结”精神,快结案,结好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线索摸排移送。加强对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规范文件的学习,线索摸排要进一步细化,精准甄别,提高线索质量;以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以创建活动为载体,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法院整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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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法院 作者:潜法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