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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心动潜山 最美人物”和“潜山好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18 09:44:15
潜文明委〔2019〕8号
关于开展2019年度“心动潜山 最美人物”和“潜山好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工委、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集中展示我市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丰硕成果,广泛动员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深入推进“好人潜山”建设,市文明委决定开展2019年度“心动潜山 最美人物”和“潜山好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心动潜山 最美人物”和“潜山好人”评选表彰活动,不断发现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鼓励引导社会各界群众践行道德规范,感受道德力量,见贤思齐,崇尚美德,知荣辱、讲正气、学先进、做好人,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道德支撑和精神动力。
    二、主办单位
潜山市文明委
三、推选类别和条件
(一)推选类别
“最美人物”分为“最美婆媳”、“最美医护”、“最美教师”、“最美少年”、“最美脱贫之星”、“最美环卫工”、“最美扶贫干部”、“最美城管”、“最美公安”、“最美志愿者”、“最美村民”、“最美调解员”、“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双拥人”、“最美军嫂”等类型。
“潜山好人”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种类型。
(二)评选条件
推荐参加“最美人物”和“潜山好人”评选的个人,主要面向基层一线普通劳动者和工作者。参加评选人员要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其事迹必须能代表社会价值取向,体现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典型性,能够引起社会共鸣,经得住群众和时间的考验。凡具备下列条件或其中一项的,均可推荐评选。
1.在某个行业或领域表现突出、成绩显著、事迹感人,发挥了标杆引领作用,成为新思想、新观念的倡导者,成为科学发展、转型发展的践行者,为推动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公益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赞誉的人物。
2.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勇于开拓进取、求新思变,善于艰苦创业、实干兴业,在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产生了重大、积极影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个人或家庭。
3.具有强烈的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敢于在关键时刻和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挺身而出,善于攻坚克难,带头垂范,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带动一方脱贫致富,有责有为,赢得群众广泛赞誉的个人。
4.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视事业如生命,敢于担当,勇于进取,在平凡岗位上做出突出业绩的人物。
5.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其行为和经历特别感人,在群众中有一定声望和社会影响力,体现了中华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代表了社会主流价值取向和时代精神的人物。
6.遵纪守法,践行夫妻和睦、孝老爱亲、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家庭美德的家庭和孝子孝媳。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评选活动。
(1)网络等新闻媒体有负面报道的、社会影响不良的。
(2)有违法违纪前科的、受到群众举报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
(3)已经获得潜山市级以上道德模范和“好人”荣誉的。
    四、评选步骤
(一)“心动潜山  最美人物”评选:
各乡镇,市直各单位依据最美类别,积极开展评选推荐活动,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1—2人参与全市“最美人物”评选表彰(材料格式参照“潜山好人”候选人推荐表,注明最美人物XXX类型报送材料)。
(二)“潜山好人”评选:
1、全面启动。印发评选通知,公布评选标准、推荐办法和时间。
2、基层推荐。“潜山好人”候选人的产生,采取乡镇、经开区和市直单位推荐方式。各乡镇每种类型推荐不少于1名,合计不少于12名,经开区推荐不少于6人,市直各单位推荐不少于1人。按类别分别填报“潜山好人”候选人推荐表和档案表,并附3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1500字的好人详细事迹材料(用纪实性语言,不要空话套话,一律用第三人称),图片,有视频更好。“潜山好人”候选人需提供2寸蓝底免冠彩色数码照片(要求原版照片,至少500万像素,jpg格式),每个好人材料电子档用一个文件夹,所有材料打包并用单位名称标注,报市文明办,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和照片至ahsqsxwmb@163.com。
3、初步评选。市评选委员会将组织评委初步评定35名“潜山好人”候选人,并征求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信访局8个单位意见。
4展示投票。7月下旬,将征求意见后的候选人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在潜山新闻网、潜山文明网及“文明潜山”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展示,并在“文明潜山”微信公众号进行公众投票。
5、评选审定。8月上旬,对投票结果进行统计,按照30%的比例计入总分,并确定30名“潜山好人”名单。
五、命名表彰
市文明委将最终确定30名“潜山好人”,并在其中评选10名“心动潜山 最美人物”,进行统一命名表彰,给予适当奖励,并向上推荐参加各类好人评选。市融媒体中心将对“心动潜山 最美人物”、“潜山好人”开设专题予以宣传,传递社会正能量。
    六、组织领导
“最美人物”和“潜山好人”评选表彰活动委员会主任由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宣传部长叶昌盛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总工会、团市委、妇联、融媒体中心的负责同志组成。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最美人物”和“潜山好人”评选活动,市委宣传部和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最美人物”初选部门要具体负责,认真制定评选活动方案,层层发动,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引导激励广大市民积极挖掘身边好人线索,积极参与到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行列中。
2、面向基层,突出特点。评选活动要面向全市各基层单位和一线工作岗位,要多关注凡人善举,多推荐平民英雄。评选工作要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作风建设,突出行业特点,把最能代表行业形象、最受人民群众尊敬的人物评选出来,使推出的“最美人物”和“潜山好人”可亲可敬可信可学,推动评选工作成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道德实践。
3、严格把关,规范报送。评选过程坚持严谨、规范、公开、务实的原则,把推荐评选的每个环节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增强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高的“最美人物”和“潜山好人”评选出来。各乡镇、经开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整理资料,并于7月12日前将所有材料报市文明办。
 
 
 
潜 山 市 文 明 委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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