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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潜山市民公约》等行为规范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18 09:43:51

为规范市民文明言行,强化文明习惯养成,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推进省级文明市创建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市创建办结合我市实际,在广泛征求市民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潜山市民公约》等行为规范,经创建办会议通过,现予发布。

希望广大市民认真践行《潜山市民公约》等行为规范,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将文明行为融入日常生活,为建设省级文明市贡献力量。

潜山市创建省级文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6月3日

潜山市民公约

一、热爱祖国 热爱潜山

二、遵纪守法 诚实守信

三、爱岗敬业 创业创新

四、崇尚科学 开放包容

五、家庭和睦 孝老爱亲

六、勤俭节约 扶贫济困

七、邻里守望 礼待宾朋

八、见义勇为 乐于助人

九、尊师重教 文化自信

十、遵德守礼 文明出行

 

潜山市民文明行为20条

潜山文明二十条,一言一行事非小。

门前三包须做到,不吐不丢环境好;

垃圾分类应遵守,宠物粪便自打扫;

文明出行要记牢,公共场所不喧闹;

不踩不踏爱花草,不损公物一分毫;

规范停车记心间, 不闯红灯不抢道;

购物自带环保袋,行车居家莫乱抛;

公平交易讲诚信,  规范经营不占道;

尊老爱幼讲礼貌,文明上网不传谣;

按需点餐莫浪费,移风易俗新风潮;

红白喜事不铺张, 禁放烟花和鞭炮。

践行文明二十条,幸福潜山风尚好。

 

潜山市民行为“十要”

一要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二要热爱潜山,建设家乡;

三要尊重知识,崇尚科学;

四要遵纪守法,维护公德;

五要尊老爱幼,邻里和睦;

六要志愿服务,助人为乐;

七要移风易俗,健康娱乐;

八要讲究卫生,爱护环境;

九要勤劳节俭,反对浪费;

十要优质服务,文明礼貌。

 

潜山市民行为“八不”

一不乱闯红灯,危害交通秩序;

二不乱停车辆,挤占道路交通;

三不乱摆摊点,影响市容市貌;

四不乱丢垃圾,破坏卫生整洁;

五不乱贴乱画,污染视觉空间;

六不争座抢位,扰乱公共秩序;

七不乱搭乱建,侵占公共资源;

八不破坏绿化,损坏绿地花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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