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市工作,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市创建办经过充分酝酿、多次修改,形成了《潜山市文明二十条》和《潜山市市民公约》(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望广大市民集思广益、建言献策,努力使《潜山市文明二十条》和《潜山市市民公约》成为适应时代发展需要,凝聚社会各界共识的文明约定和道德遵循。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5月7日至5月13日,联系电话:8921544,邮箱:qsscjzhb@163.com。 附件:1、潜山市文明二十条(征求意见稿) 2、潜山市市民公约(征求意见稿) 潜山市创建省级文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5月7日 附件1: 潜山市文明二十条 (征求意见稿) 潜山文明二十条,一言一行事非小。 门前三包要做到,不吐不丢净街道; 垃圾分类慎处理,行车居家莫乱抛; 宠物粪便自打扫,公共场所不喧闹; 不踩不踏花草娇,不损公物一分毫; 不闯红灯不抢道,线内停车记心杪; 购物自带环保袋,文明旅行讲环保; 按需点餐莫浪费,礼仪言语新风潮; 定点摆摊不占道,童叟无欺价公道; 尊老爱幼讲秩序,文明上网不传谣; 不放烟花和鞭炮,红白喜事清气绕。 践行文明二十条,幸福潜山风尚好。 附件:2: 潜山市市民公约 (征求意见稿) 一、热爱祖国 热爱潜山 二、遵纪守法 诚实守信 三、爱岗敬业 创业创新 四、崇尚科学 开放包容 五、家庭和睦 孝老爱亲 六、勤俭节约 扶贫济困 七、邻里守望 礼待宾朋 八、见义勇为 乐于助人 九、尊师重教 文化自信 十、遵德守礼 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