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下午,我县召开市环境问题互查后督察问题交办会,通报市环境问题互查第二小组在我县开展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坚持问题导向,按照“问题+”和“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限期整改”的要求,面对面地交办整改落实工作,并对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要求进行再安排。副县长操龙文,县政府办、开发区、环保局、部分乡镇负责同志和相关问题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环保督察组督察安庆市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通报了市环境问题互查第二小组在我县开展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对互查发现的28个问题线索逐项提出了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落实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环保督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督察组的工作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接受督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要立查立改。要对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认真梳理,紧盯时间节点,采取有效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一个问题一个问题、一项措施一项措施抓好整改任务落实。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企业、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按照“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停产一批、关闭一批”的要求,确保在省环境保护督察前整改到位。三要通力协作。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多措并举,共同推进,确保问题实实在在得到解决。四要严格追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工作进展缓慢、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影响省环境保护督察大局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通过最严肃的执纪问责,督促抓好整改工作。 (作者:佚名 编辑:郑维维) |